美通過《自由法案》大削監控權力 搜公民通訊數據須法庭授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04 09:50
繼眾議院後,美國國會參議院周二(2日)以67對32票通過具標誌性的新法案《美國自由法案》,大幅度收緊及限制國家安全局(NSA)及其他情報和執法部門大規模監控及搜集公眾通訊數據的權力。總統歐巴馬即時簽署這項法案成為正式法例,社會各界也普遍歡迎。前年揭露國安局監控醜聞的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也形容這是一項「歷史性」決定。
《星島日報》報導,剛獲通過的《美國自由法案》,將取代14年前「911」恐襲後所實行、已於5月31日屆滿失效的《愛國者法案》。新法案終結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搜集公眾通話數據的做法,要求將儲存通話數據的責任移交給電訊公司,對該局獲取數據施加更嚴格限制。
新法例生效後,國安局和其他情報部門不可以再自行大量搜集或儲存公眾通訊數據,而是必須先得到法庭授權,才可向電訊服務供應商索取有關的數據和資料。當局希望藉着這項新政,釋除公眾疑慮。
參議院內的民主黨議員及部分共和黨議員取得共識,支持這項法案。對總統歐巴馬來說,這是重大政治勝利。他透過Twitter發布訊息說:「這項新法案保護公民自由,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他已於周二晚上簽署新法案。
身在俄羅斯的斯諾登迅速回應,對參議院表決結果表示歡迎,並敦促美國政府進一步推動改革,加強保障公眾人權和私隱。他透過視像系統在倫敦舉行的國際特赦組織活動發言,說這項新法案雖未足夠,但已是有意義、重要的一步,「在美國近代史上,今次是美國公眾第一次有最終決定權,應該珍惜和把握這個機會,推動進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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