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5 17:02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國軍英雄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總經理報告112年度營業概況。
2.審計委員會報告112年度決算審查經過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本公司募集公司債相關情形。
4.本公司永續發展具體推動計畫報告案。
5.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提案之受理期間、方式及處所如下:
i.受理期間:113年03月29日至113年04月10日下午五點止。
ii.受理方式:親洽、郵寄或電子方式(stock@esunfhc.com)。
iii.受理處所: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管理處行政管理部(股務)
(地址: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15號1樓)。
(2)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113年06月14日09時00分
(3)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05月15日至
113年06月1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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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
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
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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