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4 16:4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分派案之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293,220元,發行股數2,529,322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50.00001384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
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另訂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2)嗣後因其他因素造成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
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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