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08 15:1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力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2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以不低於面額發行,實際總發行金額以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不低於
面額為限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
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
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及轉換
條件與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資
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
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之變化而須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2)為配合本次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募集與發行公司債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未
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樂極生悲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