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鼎: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07 18:05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子公司營運所需預留額度,保持資金彈性。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86,31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7,37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6,32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9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8,95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子公司營運所需預留額度,保持資金彈性。
其中 NT$78,950仟元,為子公司舊約到期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
過續約,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達公告標準。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聚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66.96%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子公司營運所需預留額度,保持資金彈性。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86,31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44,74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9,4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4,74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子公司營運所需預留額度,保持資金彈性。
其中 NT$444,740仟元,為子公司舊約到期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
過續約,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達公告標準。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TCLAD Inc.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聚燁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孫公司營運需求。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86,31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31,59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1,5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2,1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次未新增,不適用。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586,31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567,394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60.60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集團子公司營運所需預留額度,保持資金彈性。
其中 NT$523,690仟元,為集團子公司舊約到期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
過續約,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達公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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