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盾: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乾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案,擬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15 16:0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15
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不適用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增資發行14,111,000股之普通股,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1,11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乾瞻科技股東依換股比例所計算取得之神盾公司股份如有不足一股之部分,
得由神盾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份轉換基準日之前一交易日神盾公司
股票之收盤價計算給付現金予該等股東並承購之(計算至「元」為止,「元」
以下無條件捨棄)。本項畸零股處理方式如因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之
必要時,授權由雙方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確定應發行之新股股份總數,以股份轉換基準日乾瞻科技實際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
扣除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銷除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應予銷除之乾瞻科技普通股股數後,
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數為準。
(2)就本股份轉換案,本公司與乾瞻科技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及有關本次股份轉換案相關
之契約文件,及為執行本次股份轉換案適當且必要的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向主管機關
提交申報之文件與其他應辦理之相關事宜,建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
處理。
(3)本次股份轉換案如有未盡事宜,除股份轉換契約另有約定外,建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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