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五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22 15:45
依據: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2月18日證櫃債字第11200124421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2月21日證櫃債字第11200125632號函。 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三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五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債券代碼B50179,簡稱:P12遠東新7)及乙券(債券代碼B50180,簡稱:P12遠東新8)。 三、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112年12月25日。 四、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44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甲券及乙券兩種。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2.5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31.5億元整。其中甲券為綠色債券,債券面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壹種。 五、發行日:民國112年12月25日。 六、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七、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77%,本公司債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80%。 八、債券形式:皆採無實體發行。 九、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 (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為到期乙次還本,本公司債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各還本80%及20%。 (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皆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皆為五年期;自民國112年12月25日發行,至民國117年12月25日到期。 十、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一、公開說明書索取方法:來函附回郵及信封或透過網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 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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