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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電: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6 16:00


壹、本公司於112年9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2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816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E603080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JE01010 租賃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普通股數額及金額: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900,000,000元整,分為2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43,144,630元,分為184,314,46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0巷2號4樓之3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四人),任期三年,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得連選連任。 七、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定於65年11月17日,最後一次修訂於111年6月17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如下: 1. 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臺幣125,000,000元。 2. 發行條件: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8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25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9,375,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50.86415817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3.00元整。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一切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職權行使或要求修正、因應市場或客觀因素變化等而需修正,或有其他未竟事宜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68,144,630元,分為196,814,4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票過戶單位: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年12月06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 特定人繳款期限:112年12月13日起至112年12月18日止。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將認股人所認股數劃撥至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參、茲訂112年12月01日為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2年11月27日起至112年12月0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112年11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11月24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11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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