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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行館未拆違建 北市府同意等訴願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市建管處給北投三二行館違建的自拆期限,今天(15號)到期,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三二行館三樓違建,一共有二處,分別是94年查報、及104年查報,其中94年查報的部分因無爭議,業者已經自行拆除,104年查報部分,業者認為91年已經存在,希望得列入緩拆,業者也已經針對建管處的處分,表示不服、提出訴願。

建管處研議後認為,三樓違建全區的現況,已經拆除到不堪使用,而且訴願程序已經啟動,為了避免最後訴願決定的結果,與可以強制拆除的處分不同,衍生其他問題,建管處初步同意,未拆除完成的部分,等訴願決定後再處理,並列管三樓不得使用,而業者提出訴願的面積為144平方公尺,約44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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