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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監管真的要來了:重點要把關信息披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8 14:12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歐陽曉紅 李意安

是公開的非法集資還是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即最能代表互聯網金融的一種普惠安排?雖然P2P的定位在監管層仍莫衷一是,但是大體的監管框架已經達成共識。


這次,傳已久的P2P監管真的要來了嗎?

接近監管層人士表示,P2P網貸可能的監管框架是:資金托管,選擇不具關聯關係的銀行作為托管機構;此外是施行備案登記,“銀監會+各省行業自律”,即以省為單位對網貸行業進行自律監管。“政策很快會出來,最近一系列的閉門會議中,互聯網金融監管都是焦點話題,但是監管層內部很是糾結,審慎者如建議功能監管,激進者則提議先‘放養’再‘圈養’。但當務之急是,穩定陣腳,有的放矢,把好P2P信息披露的關。”5月14日,一位接近銀監會人士。

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林采宜與尹俊傑合作撰寫的《P2P監管,到底管什麼? 》報告指出,我國P2P網貸行業監管應聚焦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充分、合理的信息披露,降低網貸業務的信息不對稱性,引導形成公平、公開的市場環境,保護投資人權益。

倘若掐住了P2P網貸的要害部位,監管或許就不那麼糾結了。

監管“七寸”在信披

近日,有媒體稱監管內部上報網絡監管業務監管規定草案稿明確,網貸業務將交由銀監會統管,同時以省劃分實施備案制監管,還對各方責任、負面清單、風險提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適當性管理等作出一系列細化安排。

一家位於上海的P2P公司副總裁稱,最為進步的一點在於,除了資金池模式以外,首次將“關聯交易”列入了雷區範疇。“許多跑路公司資金鏈斷裂就是因為關聯交易。這一點已經引起監管的高度重視。”該人士,“上海金融辦已經和各家小貸公司打過招呼,要做P2P可以,只能以參股形式,但小貸公司股東參股P2P不能超過30%。”

如果按照最新的監管思路:銀行托管要求,即“網貸平台被要求在保證業務資金獨立性的同時,需要選擇不具有關聯關係的銀行作為托管機構”;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P2P們可能會“抓狂”,因為“蓋子”會被揭開。

即便如此,該做的工作,有的已經在做。廣州一家區域性銀行在4月底低調進入P2P賬戶資金管理陣營,合作方為本土小型P2P平台。此前,諸如民生、平安、招商、中信等銀行亦先后宣稱開展此類業務。“資金托管會增加極高的成本。每一筆充值、提現都要支付手續費,包括連接埠費等,一年得給多少錢啊!”一位中型P2P平台總裁趙志鵬(化名)。他認為,原來很簡單:客戶想來充值,通過網銀轉賬后即可投標,無成本。規範保護投資者的背景下,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每一個環節都在增加交易運營成本卻並未解決問題。

趙志鵬認為,第三方資金托管只是做給投資人看的一種形式,僅發揮了轉賬的功能。因為,P2P將錢集中在一起,至於借款人是誰,平台了算,第三方支付只負責流程,無法管控賬戶。“現在,很多網貸平台都是本法不責的僥倖心理;沒有幾家P2P真正執行了第三方資金托管。只要投資者不投訴,平台不出問題就萬事大吉。”一位P2P業內人士。

可是,大量P2P平台仍行走在邊緣地帶,這或許也是監管政策久推不出的原因之一。

據林采宜觀察,目前網貸行業已曝光的問題平台中,未實施第三方資金托管的平台占比達95%,高出正常運營平台20個百分點。

第三方支付托管尚且如此,銀行托管可能難度更大。宣稱與各大P2P平台合作的商業銀行,並未正式開通P2P托管業務。“銀行需要專門的團隊開發P2P托管系統,以及如何實現系統對接等,這些都需要時間。”一位深圳地區的銀行人士稱。

那麼,無時間約束,監管層比較現實的首選策略或是基於投資者保護的信息披露。

怎樣的信息披露才能“切中要害”呢?林采宜提出了一個“三化”的解決方案。具體為資金透明化:通過第三方資金托管,實現自有資金和借貸資金有效隔離;業務透明化:合理披露融資項目信息,減少投融資雙方信息不對稱;平台透明化:便於監管層防範系統性風險。

按照林采宜的邏輯,資金托管內容方面,應實現全額借貸資金的托管。雖然目前部分網貸平台已開展資金托管,但以風險准備金托管為主,很少有平台實現了全額借貸資金的托管,並未從根本上杜自融、跑路等問題。至於資金托管模式,應實現獨立二級賬戶式管理,並且托管機構需要具備相應資質。一方面,監管層及行業協會應指引已從事資金存管業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取得相關資質;另一方面,引導更多的中間服務商,為托管機構提供相關品和技術服務,降低資金托管系統的開發成本。

業務透明化方面,林采宜認為,網貸平台需要設立機制,強制披露融資項目基本信息,包括融資者匿名信息、往期逾期情況、貸款金額、貸款目的、還款保障和還款計劃等。同時,應對投融資雙方進行實名認證,並對融資者、融資項目真實性披露交叉驗證的結果,以確保項目的真實性。

網貸平台還需要揭示融資者、融資項目的風險評級信息;對於涉及第三方機構增信的,不僅應披露增信依據,還要披露第三方機構的資質信息,尤其是對於由第三方機構擔保的融資項目,應明確其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質。事實上,平台運營信息是P2P網貸行業監管的重要基礎,林采宜發現,目前僅少數網貸平台予以披露,且相關指標的統計標準並不統一。

目前陸金所、信而富等8家平台已公佈壞賬率,其中陸金所較高,壞賬率在5%~6%左右,微貸網較低,約0.25%。

趙志鵬相信,透明陽光化之后的P2P將會倒掉一大批,“但這也許是好事,是一種市場化的選擇。”不過,整個行業倒掉並非監管想要的結果。

玩法全變了

就像開玩笑一樣,5月上線平台,5月老闆們就能跑路,市場難免發出詰問“如此魚龍混雜,監管幹嘛去了?

信用風險‘踩雷’高發期的2015年即將過半,信用風險事件數據雖不及預期,但演變態勢不容樂觀。

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4月,全國成交量492.60億元,月環比增長47%,運營平台1728家,月環比增長5%,累計問題平台550家,貸款余額1518.03億,綜合利率15.02%,平均期限6.71月,當月投資人數96.16萬,當月借款人數18.17萬人。

據此,負債端的投資需求遠遠超過資端的貸款需求——花費幾倍於去年的獲客成本,錢進來了,但是借給誰?讓p2p老闆困惑的是——如何找到好的借款對象。“現在的玩法完全變了,這個行業几乎無利可圖,以前獲客成本是50元左右,現在眼睜睜看它漲到300元;在資金供大於求的情況下,利率還在下降,有時就是做賠本買賣。”趙志鵬。他感嘆,目前的情形完全背離了他當初搭平台,撮合投融資兩端,降低交易成本的設想。公司正在考慮轉型,增加其他金融服務項目,以彌補P2P的虧損。“現在對p2p來,把錢借給有能力償還的人很難,如何找到這樣的借款人,很難,大家都在搶客戶。”趙志鵬。

而沒有被借出去的錢可能會被挪作他用嗎?如果信用披露不透明,就存在此種可能性。但是,如果信用完全披露的話,平台又難以生存。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成員謝平認為,作為信息中介,P2P監管應採取類似於直接融資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則,關鍵是信息充分公開,包括股東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層構成、交易記錄備份等,讓任何投資者都可以在網上查詢到。他撰文指出,可以採用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部分監管任務可以外包給專業的IT公司來完成,具體的監管工作不一定必須由監管機構負責。

另外,更加重要的是,監管部門要負責監管規則的制定和不斷完善,對監管任務執行機構的行為進行督查,對相關從業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事后處,減少各類風險事故的發生,縮小風險出現后波及的市場範圍。

不管怎樣,“行業還是要經歷洗牌,市場出清泡沫的過程。如果新政來了,就轉行;因為只有大型網貸平台才能扛得住。若不然,就先這麼混,只要不出大問題。”趙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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