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公告金管會來函限期補行公告申報111年第3季至112年第1季及112年第2季財報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21 14:29
第9款
1.主管機關准駁日期:112/08/15
2.延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1年第3季至112年第1季及112年第2季
3.主管機關是否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是/否):否
4.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其核准展延期限:NA
5.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其核准內容與公司申請內容有無差
異(無/有):NA
6.主管機關核准內容與公司申請延期公告之內容有所差異者,其差異內容說明:不適用
7.主管機關否決公司財務報告申請延期公告者,其原因與公司因應措施:
(1)原因:本公司未依金管會112年7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49528號函期限補行公告
申報111年第3季至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且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
規定,於112年第2季終了後45日內(112年8月14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
董事會之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主管機關已依法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並限期
本公司於函文收受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
(2)因應措施:近期本公司商請會計師重新核閱,並依法完成決議程序後即行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於112年8月18日收到主管機關函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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