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4 18:42
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112)興告字第11204號 一、本公司於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股票股利1.2元,盈餘轉增資 新台幣160,355,300元,共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6,035,530股,每股面額10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8月10日申報生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1.公司名稱: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1)禽畜魚類用各種飼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各種飼料之原料及其產品之採購運銷業務。 (3)農、林、漁、牧等產品及其副產品、食品之加工製造、冷凍、冷藏、包裝、買賣。 (4)各種家禽家畜之飼養繁殖、水產魚類之養殖、種牛種豬進口繁殖業務及委託養殖試 驗研究業務。 (5)倉庫及勞務供應業務。 (6)前各項之進出口貿易及代理國內外廠商委託經紀業務。 (7) A102060糧商業。 (8) 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麵粉)。 (9) 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3.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 為記名式普通股3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336,294,200元整,分為133,629,420股。 4.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10號 5.章程訂定日期:61年11月1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11年6月16日。 6.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之。 7.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035,530股,每股面額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計新 台幣160,355,300元整。 (2)前項增資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配發,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部份 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 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8.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96,649,500元,分為 149,664,95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9.本次增資之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0.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1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之方式發行。 12.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 知各股東。 三、除權及除息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日期: 1.本公司董事會訂112年9月5日(星期二)為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 五條規定,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9月5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務請於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4時 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電話:02-2528- 8988)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權利。 3.現金股利茲訂於112年10月11日發放。 四、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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