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和勤二)於民國112年8月31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12年9月1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2)轉換辦理程序: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到期日112年8月31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3)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公司預計於112年9月14日以匯款方式予各債權人,匯費將自償還價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