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計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1 15:41
一、公告事項: 本公司除經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06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2835號函減資銷除股份,並經經濟部112年07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23012592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13762號核准在案。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合計為113,900,000股(含上市普通股78,674,029股及私募普通股35,225,9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39,00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506,047,750元,銷除股份50,604,775股(含上市普通股34,954,184 股及私募普通股15,650,591 股),減少比率為44.42913%,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63,295,225股(含上市普通股43,719,845股及私募普通股19,575,3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32,952,250元。 (四)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44.29126股,即每仟股換發555.70874股,換發比率為 55.57087%,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之股票面額以現金支付之,其畸零股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長辦理。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將收回舊有己發行之股票;本次換發之新股票經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無實體發行方式辦理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換發處所: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08月21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12年08月22日至112年08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8月23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8月24日至112年8月28日。 (五)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2年08月28日。 (六)新股換發日期:112年08月29日 (七)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12年08月29日。 (八)其他: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之新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集保存摺等,至代理部辦理換發。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三)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_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統一辦理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用。 八、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相關公告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並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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