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凡:公告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07 11:3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展曄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冠中
董事:永美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馬詠睿、李婉瑜
獨立董事:劉毓雯、施靜慧、顏齊瑾、湯宗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30,129,50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數1,405,767權);經票決結果,贊成28,799,39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數255,659權),反對254,979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54,979權),
無效票0權,棄權及未投票1,075,129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895,129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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