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再生: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8 19:1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18
2.公司名稱: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新聞
6.報導內容:新新聞2023/5/18新聞標題:證交所裁罰暗藏玄機、三家綠電業者求償
「聯合再生」違約和解金高達5.3億。
報導內容提及:「聯合再生」內部主管透露,除了「寶興」的和解案延遲公告之
外,「韋能」的和解金額,大約也在1.5億元之譜,連同開陽的損失,「聯合再生」
在前年第四季一口氣提列了5.3億元的「一次性損失」…
7.發生緣由:
(1)新新聞5/18標題並非事實,本公司並無被三家綠電業者求償違約和解金高達
5.3億之情事。
(2)報導內容提及之本公司與「寶興」的和解案,本公司已於111年11月7日公告。
(3)本公司與「韋能」及「開陽」之間並無訴訟案件,故無和解金之問題。
(4)本篇報導所列示之資料,關於訂單交貨損失係本公司為管理目的,模擬實際
交易價格與巿價之差異,本公司並無其他額外賠償損失,其餘減損損失,係依
會計原則及實際狀況已於110年第四季提列入帳。
(5)本公司並無在110年第四季一口氣提列了5.3億元的「一次性損失」之情事。
8.因應措施:本公司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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