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本公司112年第一季財報經會計師出具無法作成結論之核閱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1 17:40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本會計師受委任核閱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負債表,與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
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本會計師對財務報告無法作成結論,由於無法作成結論之基礎段所述事
項之可能影響重大且廣泛,本會計師無法完成核閱程序,以作成表示核閱意
見之基礎。
範圍
除無法作成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
「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
(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
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
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無法作成結論之基礎
如財務報告附註六(八)及十三(一)所述,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採用
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投資-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
三十一日之帳面金額250,106仟元(占總資產21.88%)扣除累計減損250,106
仟元(占待彌補虧損55.43%)後之淨額0仟元及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利益)之份額0仟元,因本會計師
未能接觸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民國一一二年第一季之財務資訊,且截至
民國一一二年第一季上述之減損損失金額,仍如本會計師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
二十九日出具之民國一一一年度財務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之基礎段所述未能
評估減損損失之合理性,因此本會計師尚無法判斷是否須對該等金額、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作必要之調整。
其他事項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
核閱,並於民國一一一年五月十五日出具無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林之凱(金管證審字第1100333840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陳秀莉(金管證審字第1110360121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2/05/11
7.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向簽證會計師請益改善方法,儘速出具合規財報。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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