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帝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本次新選任之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0 18:17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2/03/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次新選任之董事(含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得於本公司
營業範圍內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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