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14 17:0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總公司16樓會議室(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16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4)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5)私募案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補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將自民國112年3月31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盛達電業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8樓,
電話:(02)2914-5665。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將自民國112年3月31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董事補選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名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
提名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盛
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2號8樓,
電話:(02)2914-5665。
(3)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式依公司法第177之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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