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本公司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罰鍰及警告之處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2 18:25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違規情形:康和證券違反公司治理相關規定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影響證券業務
經營,違反證券相關規定。
3.罰鍰金額:144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警告
(1)公司部分: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核處警告
及新臺幣144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6條第5款及內控處理準則第33條規定,
命令本公司委託非簽證會計師針對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出具專案審查報告,
至金管會認可缺失改善前,不得增加對子公司之轉投資。
(2)個人部分: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5款規定命令本公司調降董事長、總經理
及法遵主管月薪20%,分別為期6個月、6個月及3個月;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
第1項第5款、第9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行為之負責人處12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改善事宜,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投資人
權益不受影響。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
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
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等。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