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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聯陽: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3 16:33

第11款


公司代號:3014

公司名稱:聯陽

發言日期:2023/02/23

發言時間:16:33:16

發言人:林秀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3

2.預計發行價格:每受配壹股發行價格為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屆滿下述各時程前一年內績效考核均達”良”以上

且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規定,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2年:30%

任職屆滿3年:30%

任職屆滿4年:4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既得條件未達前應由公司指定集中保管單位保管;既得條件未達前即不在職得由公司

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發生繼承得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但若員

工因公殉職時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唯仍應依

原既得期間參與保管至原定既得期間期滿,未達既得股數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全職員工且最近期績效評核為良以上者為限。

(二)所有合於資格條件者及其可受配認股數,經公司參酌其資歷貢獻擬定分配標準提

報董事會訂定之,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或具員工身份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

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經理人或董事身份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持續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

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目前已流通在外股數161,080,124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3.10%。以112年2月22日之每股收盤價新台幣86.70元估算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

幣383,500仟元,以辦法所訂既得期間,發行後(暫以112年10月發行5,000,000股估

計)。於112~116年度每年金額各約為33,556仟元、134,225仟元、119,844仟元、

67,112仟元及28,76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於112~116年度之每股盈餘影響0.21元、0.83元、0.74元、0.42元及0.18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限制員工權利股票為普通股,唯相關股份股東權利依證券發行法規受有限制,在未

達既得期間交付保管,然得領受各種股利分配包括不限於股息、股利、資本公積及法

定公積,且所分配不參與保管,現金增資之認股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受

限制為處分股票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由買賣轉讓、設質、抵押、贈予、或有

繼承等,其它股東權利則不受限制。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新股由公司指定單位集中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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