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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信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2 17:53

第17款


公司代號:9940

公司名稱:信義

發言日期:2023/02/22

發言時間:17:53:06

發言人:周莊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政大公企中心(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三)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報告

(四)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報告

(五)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修正報告

(六)本公司永續發展之具體推動計畫報告

(七)本公司民國111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報告

(八)本公司民國111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九)本公司民國111年度非營業活動之關係人交易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承認本公司「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修正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04月

18日至112年05月15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3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案。

i. 受理期間:112 年 03 月12 日至 112 年 03 月22 日。

ii. 受理處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00號9樓

iii. 受理方式:書面郵寄至本公司財務處

(3) 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112 年 05 月18 日09 時 30 分

(4)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 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

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

(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

/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 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ii. 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2年04月18日

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2/05/15前),於集保公司股東 e 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 ex.html。)辦理

註冊及登記。

iv. 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

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

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

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

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

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

規定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

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

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委託之通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i.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不可抗力情事,致

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

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2年05月22日09時30分於政大公企中心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

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i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發布重大訊息。

x.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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