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本公司董事長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13 14: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陳清福(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偵字第11065號、111年度偵字第3045號
4.事實發生日:112/02/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大洋僑果集團負責人陳清福(亦擔任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
反商業會計法等案,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
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1.依法發布重大訊息。2.本案純為大洋僑果集團私人企業之內
部事務,與本公司無涉,且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皆遵守法令規定執行公司業務
,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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