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品:(補充說明)代子公司旭泰科技(泰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相關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9 16:1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76/5 Moo7, Huasamrong Plangyao Chachoengsao 24190
(北柳府本堯縣 法三隆村7組176/5號)
2.事實發生日:110/11/25~110/11/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土地面積 9.4875 Rai (15,180 平方公尺,折合4,591.95坪)
2.建築物面積 16,500平方公尺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泰盛信製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對旭泰科技持股44%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美中貿易戰,規避美國關稅
,以及在業務與成本整體規劃及管理考量,經綜合評估,該關係人
所有之土地與廠房地目用途、位價基地大小符合公司需求,雙方協
議的交易價格,亦不高於專業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金額,且專業會
計師事務所出具之覆核報告,其交易價格應屬合理,故選定其為交
易對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Mr. sanit sichonphuu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Mr. sanit sichonphuu與泰盛信無關係
Mr. sanit sichonphuu與詹錫龍先生無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西元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泰銖一仟萬元整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估價師鑑價報告及參考附近區域行情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磊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蘇美琍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588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 年11 月25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01,343,529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115,630,212元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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