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聯邦商業銀行代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事項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原額度到期續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7 18:31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12/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聯租融資(新加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72,7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49,6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49,6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99,3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業務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256
5.計息方式:
採浮動利率,即依本公司上月底短期借款利率加計1碼作為當月計息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屆滿或貸款人提前中止本借款額度時,借款人應一次清償借款及本息
(2)日期:
借款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899,3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筆資金貸與原幣為日幣,其公告NTD金額係以111/11/30 JPY/NTD=0.223023換算。
本公司原資金貸與聯租融資(新加坡)公司1,449,650仟元將於111/12/31到期,
考量聯租融資(新加坡)公司之資金規劃,本公司於111/12/27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資金貸與聯租融資(新加坡)公司1,449,650仟元用以償還原貸款
,另配合申報作業規定,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需重複計算表達
借新還舊後之實際資金貸與餘額將維持1,449,65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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