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更正公告子公司EXCELLENT 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 出售福州新信制動有限公司股權減少大陸投資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08 17:50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1/12/8至民國111/1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子公司EXCELLENT 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
(以下簡稱EXCELLENT)100%股權,及透過EXCELLENT持有福州新信制動有限公司
31.66%股權。
子公司EXCELLENT出售福州新信制動有限公司31.66%股權致減少大陸投資金額。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以人民幣22,000仟元出售福州新信制動有限公司31.66%股權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福州新信制動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75,302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汽機車原廠碟式煞車片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66,715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696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0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廈門永裕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正道汽車配件(福州)有限公司
累計共投資新信人民幣20,000仟元。
當時與公司關係: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子公司EXCELLENT)100%股權,
及透過EXCELLENT持有正道汽車配件(福州)有限公司100%股權。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依據新信制動11月自結報表計算,預估處分利益1,821仟人民幣(未含應支付稅費)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簽約後之買賣合約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長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為公司整體營運考量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公司核決權限此筆交易決策單位為董事長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公司核決權限此筆交易決策單位為董事長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640,84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4.2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4.5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640,842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4.2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4.57%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1%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8年度:新台幣(241,158)仟元
109年度:新台幣(191,786)仟元
110年度:新台幣(45,485)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2)更正原公告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誤植為75,302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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