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公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6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玖億元整,訂於111年11月22日起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1 11:58
依據: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9月2日金管銀控字第1110221508號核准函。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1月17日證櫃債字第11100118342號函。 公告事項: 一、代碼:G11842 二、簡稱:P11兆豐銀4 三、發行日期:111年11月22日。 四、到期日期:119年11月22日。 五、期限:8年。 六、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 七、發行總額:新台幣參拾玖億元整。 八、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2.18%。 九、面額種類: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十、發行價格(佰元價):100元整,照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一、還本方式:到期一次依面額還本。 十二、擔保機構:無。 十三、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 附件(發行要點): 一、債券名稱: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6期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以下稱「本債券」)。 二、信用評等等級: 發行時本行信用評等等級為中華信評twAAA;前揭評等為本行之信用評等,投資人應注意債券本身之風險。 三、發行總額: 新臺幣參拾玖億元整。 四、銷售對象: 本債券銷售對象僅限「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所稱之專業機構投資人。 五、發行期間: 本債券發行期間為8年,自民國111年11月22日起至民國119年11月22日到期。 六、債券面額: 本債券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 七、發行價格: 本債券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八、票面利率: 本債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按年利率2.18%計算。 九、發行形式: 本債券為無實體發行之記名式債券,登錄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集保公司」)。 十、還本及付息方式: (一)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ACT/ACT)計算,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到期依面額一次還本,不得中途解約、買回或賣回。 (二)付息金額以本行計算者為準,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本債券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金、利息者,不另計付利息。 (四)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非營業日時,則於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 十一、還本付息機構: 本債券由本行財務處辦理還本付息,並以集保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為準。 十二、債券持有人與本行間之其他權利義務: 本債券之其他權利義務如下: (一)本行於核付利息時,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如適用)及其他依法應扣繳或代扣之項目或費用。 (二)本債券得自由買賣、轉讓及提供擔保,但不得作為本行辦理擔保授信之擔保品。本債券辦理繼承、贈與、還本付息及其他帳簿劃撥等相關作業,悉依集保公司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三)本債券之時效及遺失、被竊、滅失後之處理,悉依中華民國民法或發行依據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本債券債權(含本金及利息)之受償順序僅優於本行股東剩餘財產分派權,次於本行所有存款人及其他一般債權人。惟本行發生經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時,本債券持有人之清償順位與本行普通股股東相同。 (五)除本行清算或清理依法所為之分配外,本債券之持有人或債權人不得要求提前償還未到期之本息。本行如進行重整、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程序,自重整、清算程序開始日或宣告破產之日起,本債券將停止計息,且本息視為已到期,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並拋棄行使抵銷權。 (六)本行或本行之關係企業未提供保證、擔保品或其他安排,以增進持有人之受償順位。 (七)本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八)本債券本金兌領期限自得兌領日起十五年內,利息兌領期限自得兌領日起五年內,逾期均不再兌付。 (九)有關本債券應通知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之事項,得以於本行營業處所、本行網站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等方式為之。 十三、未盡事宜: 本發行辦法未盡事宜,悉依「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及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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