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有科技: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1 11:58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1,500,000元,發行普通股4,1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1月3日證櫃審字第11100114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巨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及其元件之研發)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401030 製造輸出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88號8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6人(包含三位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為三年,連選 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0年8月1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5月26日。 (六)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陸億元整,分為陸千萬股;實收資本額為331,930,000元整,分為33,193,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1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共計415,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3,73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1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於辦理公開承銷時,依實際營運情形、當時股票市場狀況及投資人競價拍賣結果,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3,43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7,343,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聯邦商業銀行西湖分行 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銀行民生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華南銀行西湖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待確認後另行公告。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待確認後另行公告。 (十五)主辦承銷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股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掛牌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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