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0 18:1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10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11年8月29日依據破產法第65條第1項宣告中華映管(股)公司
(以下簡稱「華映公司」)破產,經濟部商業司亦於111年09月28日經授商字
第11101187410號准予華映公司破產登記,故經評估本公司於111年9月30日對
華映公司喪失控制力。
除列後大同公司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比率為179%,較第二季增加108%,
速動比率為98%,較第二季增加57%;負債比率為50%,較第二季減少26%;
華映除列之損益影響數為增加淨利益約84億元,EPS淨影響數約每股3.6元。
二、本公司依IFRS10合併財務報表綜合評估,判斷本公司對精英電腦(股)公司
(以下簡稱「精英公司」)已具備實質控制力要件,故於111年10月起將精英公司
併入本公司合併報表。
大同集團111年10月之合併營收為44億元,其中包含併入精英公司之營收影響數
約為20億元,故整體合併營收較111年9月與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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