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4 17:0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泰茂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三億元,實際募資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決定。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底標不低於面額之100%,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
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本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之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情況與主辦承銷商
共同議定之,並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日期
並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18.賣回條件: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依有關法令規
定辦理,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
作業之時效,本次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
發行金額、發行條件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客觀
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前揭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
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四次有
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 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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