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滬專電》上交所修訂發布科創板詢價轉讓實施細則
經濟通新聞 2022-10-17 09:14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7日上海專電》上交所上周五(14日)發布修訂後的《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對科創板詢價轉讓相關操作流程與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優化,並對窗口期規定及存托憑證規則適用等事項做出銜接。
此次修訂主要涉及三項內容:一是將定期報告修改為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明確季度報告的窗口期為「公告前10日內」,刪除「重大事項披露後2日內不得買賣」的要求。
二是優化相關信息披露與操作流程要求,主要包括優化詢價轉讓計劃書中詢價轉讓價格下限的披露要求,將「轉讓價格下限」改為「轉讓價格下限確定依據」,避免底價披露對二級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擾動。同時,定價提示性公告以披露定價為主,不再強制要求披露受讓方。此外,取消認購邀請書發出至報價截止的時間間隔等,以便利交易達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
三是適用範圍擴展至存托憑證。前期制定規則時未納入存托憑證轉讓的情形,基於現有實踐情況,本次將存托憑證納入適用範圍。
整體來看,本次制度修訂對詢價轉讓制度的其他內容基本未做調整,相關市場主體仍應遵守受讓方資格、轉讓數量、轉讓價格、詢價對像數量、受讓方鎖定期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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