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浦:補充說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30 15:2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3億元,實際募資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決定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暫訂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
7.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據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待發行條件訂定後評估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
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本次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辦法(包括但不限於發行額度、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預定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
變更須配合修正、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以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環境變化而須修正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公司債之發行如有前述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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