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雜誌

BNPL波瀾壯闊

台灣銀行家 2022-10-05 10:44


整理:陳雅莉

金融、科技業搶進「無感消費」


新冠疫情導致線上服務持續增加,BNPL 在台灣越來越普遍,消費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時,也要認清風險,購物時量力而為,才不會陷入痛苦的債務深淵中!

為探討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 BNPL)的金融商機與影響,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芬恩特創新聚落:金融科技碰撞沙龍交流會」,邀請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人工智慧服務綜合研究所所長范慧宜、日商恩沛科技(Net Protections)商務開發總監林羿臻、萬事達卡台灣區業務拓展總監蔡瑋玲,與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育廷,從趨勢、應用、法令等不同角度,剖析其未來發展方向。

范慧宜指出,新冠疫情導致線上服務持續增加,許多消費者因經濟能力變弱,希望有更靈活、更動態、更高效率的支付方式,促使 BNPL 占有率快速提升,越來越多企業加入 BNPL 行列。

「根據調查,約有一半的消費者認為,自己比疫情前更加數位化。」范慧宜分析,超過 50%的 Y 世代、Z 世代,與 38%的 X 世代、28%的嬰兒潮世代,都使用過 BNPL,「整體來說,超過 40%,主力客群為 30 歲以下的消費者。」

 

中、小額消費亦可分期付款

2019 年,全球 BNPL 規模約 300 億美元,到了 2021 年,已擴增至約 1,500 億美元;預估到了 2026 年,將升至約 4,000 億美元,成長極為迅速。范慧宜觀察,越來越多企業強化數位體驗環節,預估將有 53%的企業導入 BNPL,「其中,約 60%採用數位錢包,約 60%引進 QR-code 支付,約 51%建立線上付款機制。」

在可見的未來,范慧宜認為,BNPL 發展將有四大主軸:第一,消費者希望有更靈活的支付方式,而企業也將致力適應新的變化。第二,BNPL 市場規模仍將持續擴大。第三,互聯商務(Connected Commerce)仍將繼續加速前進。第四,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業對企業)的支付方式,也將數位化。

那麼,BNPL 與傳統的電子支付相較,有何差異與優勢?范慧宜解釋,傳統的電子支付僅在購買家具、電子產品等高價產品時,才提供分期付款,但 BNPL 連中、小額消費,都可分期付款,且在售前、售中、售後,都會告知消費者可選擇的付款方式,「有助於拉抬其購買慾望,並提高客單價(Per Customer Transaction,每位消費者單次消費的平均金額),降低棄單率。」

「與信用卡相較,消費者若遲繳 BNPL 款項,不會影響個人信用,但仍會被催討。」范慧宜提醒,消費者使用 BNPL 購物,仍得注意潛在的風險,如供應商違約,或自身過度消費,造成財務壓力。

 

BNPL 業者快速成長茁壯

「前幾年,台灣幾乎無人知曉 BNPL,但隨著多家科技巨擘投入,BNPL 風潮已從歐美日延燒至台灣,金融產業更密切觀察其動態。」林羿臻解釋,BNPL 模式就是消費者購物後,由中間商先代付款項,待客戶收到商品後,再於規定的期限內,付款給中間商,「Net Protections 就是 BNPL 的中間商。」

顧名思義,BNPL 中間商扮演買家、賣家的中間者,負責審查賣家信用、寄送繳費資訊,先代墊款項給賣家,並提供交易資訊,同時保障買家、賣家的權益。林羿臻強調,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BNPL 產業現已蓬勃發展,「Net Protections 累積交易超過 3.7 億次,年交易超過 6,800 萬件,合作店家 19.9 萬件,營業額約 4,300 億日圓,使用者約 1,580 萬人,已於東京證券第一部上市。」

Net Protections 是日本 BNPL 中間商龍頭,現更將事業版圖擴及台灣、越南。歐洲 BNPL 中間商領頭羊,為從瑞典發跡的 Klarna,營業額高達 3.7 兆日圓,使用者超過 8,500 萬人;Affirm 則稱霸美國市場,營業額約 4.907 億日圓,使用者約 620 萬人。從澳洲崛起的 Afterpay,在英國、美國、加拿大也頗受歡迎,營業額為 9,091 億日圓,使用者約 8,990 萬人。

林羿臻表示,以 Net Protections 為例,其透過分析長期資料,成功將呆帳率降至 0.52%,而 BNPL 因有效下修購物車跳出率,成長動能更高於電商。從 2017 年到 2021 年,日本、台灣電商 CAGR(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年均複合成長率)分別為 11%、17.2%,BNPL 的 CAGR 則高達 29%、34.6%。

「BNPL 崛起,與手機族激增、信用卡族銳減的現象息息相關。」林羿臻說明,在不同區域,消費者使用 BNPL 的動機不盡相同,歐美與澳洲 BNPL 愛用者多為年輕族群,目的在延後付款,並規避信用卡的高利息;日本 BNPL 愛用者則多對信用卡有疑慮,以女性為主;「東南亞國家使用者,多因沒有信用卡,卻想享受與信用卡同樣便利的支付方式。」

「目前,台灣電商購物付款,除了信用卡,仍以貨到付款為主,與 BNPL 普及前的日本相似。」林羿臻樂觀地說,BNPL 業者與金融業者合作、共享資訊,是推廣 BNPL 的最佳策略,不僅可結合雙方的優勢,彼此互蒙其利,還能打造更健全的數位金融系統,提供貼近全體消費者需求的支付方式選項!

 

BNPL 市場成兵家必爭之地

蔡瑋玲亦直言,在消費者需求的推動下,以 BNPL 分期付款購物,將是未來重要的趨勢,亞太地區的消費者,「若不想增加貸款餘額,又想盡情購物」,就會捨棄傳統信貸,選擇 BNPL,「對零售商而言,使用 BNPL,將增加使用者的購買力,亦是佳音。」

萬事達卡消費者研究(MasterCard Consumer Research)綜合澳洲、泰國、印度、中國、新加坡等國家的調查,顯示 20 歲到 30 歲的消費者購物時,68%會考慮分期付款方式支付,43%的消費若可選擇分期付款,願意提高 15%的支出,而這正是 BNPL 得以萌芽、茁壯的沃壤。

「使用 BNPL,消費者不僅可增加購買力,僅需軟性徵信,就可獲得小額信貸,對無法獲得貸款的消費者來說,是一大福音。」蔡瑋玲說明,BNPL 帳戶設定簡易,僅需收入證明與若干個資,幾分鐘內就可完成開戶,而在購物結帳時,若無特殊狀況,僅需數秒鐘,就可通過信貸審核,相當便利。

蔡瑋玲進一步闡述,指出 BNPL 因可滿足消費者多項需求,故而異軍突起,在 BNPL 使用者中,39%是避免支付信用卡費用利息,40%是認為分期付款較易控制預算、紓緩財務壓力,14%是因為無法申請信用卡,藉此取得信用額度,「BNPL 已成信用卡的競爭者,因 55%的使用者不再使用信用卡。」

「商家加入 BNPL 體系,亦可強化自身的競爭力。」蔡瑋玲解釋,由於商家不必承擔所有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將可改善現金流,而規模越大的企業,越能提供消費者價格優惠,而 BNPL 亦可推升每次購買金額,進而刺激銷售成長。

隨著 BNPL 不斷開疆拓土,金融科技公司以驚人速度擴張。蔡瑋玲觀察,零售商、新興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紛紛跨足 BNPL 市場,零售商如印度 Amazon Pay、澳洲 Harvey Norman,非銀行金融機構如印度的 Bajaj Finserv,都是 BNPL 生力軍,「就連 PayPal、American Express,與既有的發卡機構,也相繼推出 BNPL 選項,也讓 BNPL 浪潮更加壯闊。」

 

各國將相繼制定監理法規

新興產業總會引發新的爭議,林育廷提醒,要討論 BNPL 適用何種法律規範,就得先釐清 BNPL 業者的屬性、法律定性,「屬性上,BNPL 並非間接金融下的金融中介機構,也不是保管大眾資金的電支機構。在定性上應判斷是否構成消費信用機構,再思考能否適用消費者信用法規。此外,其資金來源也可能影響是否監理。」而在法律定性,則得在確定其資金來源、是否為消費信用機構後,再思考能否直接適用消費信用法規。

從 2000 年起,各種新興支付工具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包括現金儲值卡、電子貨幣、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等,BNPL 則是後起之秀。為消弭新興支付工具所引發的爭議,政府持續制定、修正相關法規,如在 2015 年制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並於 2021 年修訂此法。

「信用卡、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與 BNPL,都屬虛實整合的支付方式。」林育廷表示,BNPL 浪潮來襲,各個經濟體也面臨法律難題,歐盟會員國已決議,BNPL 不適用《消費者信貸指令》(Consumer Credit Directive, CCD),正在積極修訂新法;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暫時以保護消費者的相關法規,管理 BNPL 業者,未來也將制定新規範。

BNPL 頗為普及的澳洲,已制定《先買後付供應商行為法規》(BNPL Code of Practice)作為 BNPL 業者的規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銀行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Banks in Singapore, ABS)正密切關注 BNPL 的發展,以期制定合宜的規範。

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CFPB)已認定,BNPL 不適用現行金融法規,預計將於 2022 年秋季訂定新法。至於台灣,應會參酌其他支付工具的法規,基於保護消費者原則,訂定相關監理機制與法規。

放眼未來,BNPL 在台灣勢必越來越普遍,但有便利,一定也隱藏風險。消費者在享受便利時,也要認清風險,購物時量力而為,才不會讓便利轉變成風險,陷入痛苦的債務深淵中!

 

 

來源:《台灣銀行家》10 月號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台灣銀行家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