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把關 通路業者納自主檢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30 16:18
食品安全把關,通路商也有責!食藥署今天(30號)預告修正檢驗食品業者及最低檢驗週期的修正草案。明年7月31號起,規模達三家以上獨立門市、資本額達三千萬元以上的零售業者,必須對金針、蜜餞、蘿蔔乾,鮮食、即時食品強制檢驗,合格後才會能上架。
(黃仲丘報導)
為了強化食品通路業者自主把關,食藥署在30號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規定非百貨公的綜合零售業者,規模達三家以上獨立門市、資本額達三千萬元以上,就必須每半年一次,強制檢驗金針、蜜餞、蘿蔔乾,進行食品添加物用量檢驗;即食、鮮食食品,也需驗微生物數量,沒問題才能上架。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說:「它就是驗食品添加物,添加物就是照它的風險,比方說金針,就是驗二氧化硫。像是二氧化硫、防腐劑、或是糖精、甜精等等等食品添加物的類別。即食、鮮食還有現場調理和有些生鮮蔬果,那就驗它的微生物,依衛生指標去驗。」
許朝凱說明年7月31日新制上路後,業者必須每半年或每批至少檢驗一次,如果發現不合格,會要求業者增加抽驗頻率,大約有1萬3000家業者需要配合。
這次預告也同步修正要求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百貨公司的綜合零售業者等17類食品業者,從105年7月31日起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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