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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邦: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8 15:50


第30款


公司代號:6103


公司名稱:合邦

發言日期:2022/08/08

發言時間:15:50:35

發言人:林逸洲

1.事實發生日:111/08/0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

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

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

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其他事項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0年第2季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由

其他會計師核閱,並於民國110年8月5日出具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主係因採用

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備供參考。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合邦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之待彌補虧損

計764,946仟元,已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

所採行之改善財務及降低虧損對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十一(二)之說明,

惟該等情況顯示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確定

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強調事項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邦公司)對前總經理及三家供應商提起違反

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附帶損害賠償訴訟,合邦公司雖與主要股東多春國際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借款暨債權讓與契約書」及相關增補協議,將其相關債權依

訴訟進度取得之賠償款及已受清償金額之餘額,就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

貸與合邦公司範圍內,讓與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相關還款協議,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二十六(二)及三十一(三),本會計師並

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

簽證會計師:詹定勳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00021827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

簽證會計師:邱雲超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80334034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08/08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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