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5 16:02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3/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111/03/0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a)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正,授權董事長修訂本
辦法第七條條文並經111年8月5日董事會追認。
(b)修訂前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
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
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
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
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股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
庫藏股、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
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
之。
(4)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
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為準。
(5)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
股價。
(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7)遇有須調整認股價格之情事,依上述公式調整,並經董事長核定,
無須再送董事會決議。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
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
少,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
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
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 減資
後已發行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
資前已發行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
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c)修訂後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
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辦理現金增資(含私募)、盈餘
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
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
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
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股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
庫藏股、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
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
之。
(4)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
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為準。
(5)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
股價。
(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7)遇有須調整認股價格之情事,依上述公式調整,並經董事長核定,
無須再送董事會決議。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
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
少,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
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
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 減資
後已發行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
資前已發行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
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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