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代子公司仁寶瑞芳健康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簽訂「新北市瑞芳區醫療長照設施大樓BOT+BTO案」投資契約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4 14:30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8/4與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簽訂
「新北市瑞芳區醫療長照設施大樓BOT+BTO案」投資契約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所興建營運移轉之醫院
(採BOT模式)及興建移轉營運之長照設施(採BTO模式),契約期間為50年,
並依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契約期間內之自有資金比率不得低於30%。
非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同意,本公司不得進行轉投資。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本案土地租金以每年新臺幣一元計收,
並以營運期之每年長照收入0.5%計收營運權利金。本案長照設施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30日內應將長照設施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或
其指定之第三人。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財務方面無重大影響,業務方面依開發時程進行之。
10.具體目的:藉由整合社區醫療供給與長照相關資源,提升台灣偏鄉醫療量能,
並發展複合多元健康照護系統。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基地為新北市瑞芳區明燈段503、504地號等2筆土地,
面積共計約2,659平方公尺,規劃新建地上九層和地下一層的醫療長照設施大樓。
依招標規定,規劃長照機構至少135個床位、急性一般病床20個床位,
全案預計於2026年正式完工。待各項內容明確後,
再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公告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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