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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江興鍛:本公司111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7 15:42


一 、本公司111年6月17日股東會及111年7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76,514,2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651,427股,業經行證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1年7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江興鍛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汽車零件、機車零件、自行車零件、機械零件、五金工具、氣動鑿刀、氣動工具、套筒組件等鍛壓製造加工及買賣進出口業務。 2.代理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買賣業。 3.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為2,000,000,000元,已發行普通股76,514,2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765,142,68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協和南巷3-1號。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六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六)董事任期:董事7人,任期均為三年。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841,656,950元,分為84,165,6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自110年度可供分派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76,514,2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651,4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按目前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行合併成一整股,並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預期未申請歸併者,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3.本次增資新發行之股份,依規定不印製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撥入各股東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集保帳戶中,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屆時敬請貴股東持本公司寄發之111年增資新股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並攜帶「發放通知書」及「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採集保帳簿劃撥股票之股東,將於上櫃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所指定之集保帳戶。 (九)增資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茲定於111年8月17日為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11年8月13日至8月17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茲將本公司一一0年度及一0九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宇廷、凃清淵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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