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鼎:變更111年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領取紀念品地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5 16:0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公司名稱:前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因配合防疫需要,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領取紀念品之地點變更為台北
巿重慶南路一段2號1樓(台開大樓),領取紀念品期間為111年7月20日至111年7月22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逾期不再發放,原通知書記載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
3樓則不發放紀念品;非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於該期間恕不發放紀念品。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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