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5
2.公司名稱:誠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4年12月24日接獲矽格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通知,依法
規定應成立審議委員會。
8.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04年12月25日臨時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並遴選獨立董事賴靜瑤、
獨立董事許昭儀及林獻棕先生三位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
公開收購事項進行審議及公告審議結果,並作成書面申報金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
關機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