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展科: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9 19:1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王琴賢
(2)董事:邱雅文
(3)董事:蔡聰麟
(4)獨立董事:楊能傑
(5)獨立董事:吳家昌
(6)獨立董事:阮中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1年06月09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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