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聯: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8 11:07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劉佑國,現任誠藝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兼技術總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劉佑國,誠藝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兼技術總監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08~112/06/2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三分之二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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