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波: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1 17:40
壹、本公司於111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0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0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相關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沛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3.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7.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8.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9.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0. F299990 其他零售業 11.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12.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13. JE01010 租賃業 14.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1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6.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17.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18.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19.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20.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21.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22.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23.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4. 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25.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6.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7.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28.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29.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30.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3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32號2樓。 (四)訂立章程與最近一次修改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3年5月7日,第43次修訂於民國111年4月28日。 (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額為1,5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457,115,470元整,分為45,711,547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5%,即2,2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0%,即1,5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即11,2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46.10849421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實際發行價格認足。 2.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607,115,470元,分為60,711,547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償還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之本金與利息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代收股款專戶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江分行。 (十三)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分行。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6/17 2.最後過戶日:111/6/12 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6/13 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6/17 5.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11/6/22~111/6/27 6.特定人繳款期間:111/6/28~111/6/30 (十五)主辦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參、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