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補充公告發行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1 18:4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5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903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4、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36號6樓之6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1月10日,最近一次修正 於民國110年7月12日。 (六)董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目前設置董事11席,內含獨立董事3席,並 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整,分 為貳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普通 股92,279,331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922,793,310元整(內含員 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發行新股18,000股尚未辦理變更登記及庫藏股 6,700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 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 行新股15%,計750,000股由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提撥10%,計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3,750,000股則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0.64股。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本次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本次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12元整(補充公告)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 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辦理。 6.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發行條件及其他發行相關未盡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法令規定或客觀環境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 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需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發行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972,793,3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97,279,331股(內含員工認股 權憑證轉換普通股發行新股18,000股尚未辦理變更登記及庫藏股6,700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增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股票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1年6月16日至111年7月15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7月16日至111年7月20日。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和分行。 (十六)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北中和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其他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 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 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 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2.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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