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3 15:07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23
2.公司名稱:宇智網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丁冠博股東取得本公司股權已達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權
之標準,委託本公司將其應行申報事項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被取得股份公司:宇智網通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2,694,100股。
(2) 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丁冠博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7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1.32%
(3) 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本次申報取得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交易明細,於111年4月28日起至111年5月16日
止,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方式取得(增加)3,700,000股,累計取得3,700,000股。
(4) 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 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6) 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以市場情況而定
(7) 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8) 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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