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公告本公司111年5月13日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3 17:04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公司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任何散播損及本公司及經營團隊信譽之不實言論,將嚴重影響本公司信譽及所有
股東權益,無論在本公司具任何身分者皆宜停止此類行為。
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採取必要方式澄清外界對本公司及經營團隊之不實指控
,包括但不限於在媒體刊登澄清廣告及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本公司及經營團隊之
聲譽及所有股東之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由謝發達獨立董事於臨時動議提出。本案經14席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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