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華: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季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3 15:15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前言
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昇華集團」) 民國111年及110年3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1年及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
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
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
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
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
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
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昇華集團民國111年及110年3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
國111年及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昇華集團截至民國111年及110年3月31日之現金及約當現
324,197仟元及157,096仟元,已達實收資本額65.9%及34.8%,昇華集團雖於合併財務
報表附註四二 (四)及(五)敘明所欲採取之對策,惟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確定性。
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曾友龍金管政審字第1050334552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葉璨增金管政審字第1070332599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05/13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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