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5 19:09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2號(台北喜來登飯店地下2樓喜來登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0年度決算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發行111年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發行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議案且其內容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11年04月15日起至民國111年0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04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處所:11568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26樓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111年04月15日起
至民國111年04月25日,受理處所:11568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26樓
(三)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18日至111年6
月1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
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四)如因考量疫情影響、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等因素變化致使111年股東常會須
進行必要調整,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情況依主管機關要求或指示辦理本次股東
常會相關事宜。
(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
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
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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