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交換公司債(補充110/12/23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4 18:1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交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補充)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50億元整(補充)
5.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5%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轉投資需求。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補充)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
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1.彰化銀行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
當時交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2.若本交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
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補充)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交換債之實際發行計畫、發行程序暨發行條件等相關事項訂定
修正、及一切發行相關作業等,均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未來如遇
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要求、或因應市場狀況需要或其他主客觀因素環境等,而需
增修調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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