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召集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1 18:27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22號
(本公司路竹廠長興藝文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辦理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110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5)本公司募集公司債相關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3)本公司北部生醫據點申辦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案。
(4)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
(5)擬分割讓與電子材料事業單位電材設備專案組部門相關營業
並設立子公司及其分割計畫書案。
(6)為配合本公司新設之子公司「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計畫,本公司得分次辦理持有對該公司股份釋股作業及放棄
參與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計畫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應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
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
1.受理期間:民國111年4月18日至111年4月28日下午5:00止
2.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578號)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應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
之停止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與
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1.應選名額:董事十二名(含獨立董事四名)。
2.受理期間:民國111年4月18日至111年4月28日下午5:00止
3.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578號)
4.提名人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如被提名人為
獨立董事者,尚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
規定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如提名
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擔任獨立董事,應取得學校核准文件
(二)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
獨立性及第四條兼職規定之聲明書正本
三、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
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及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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